2024-03-22 22:54:30 | 学涂社
教师资格证客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支付相关问题可以咨询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或者010-59321108(工作时间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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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扬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14)87361108,87361100。
扬州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淮海路54号(二楼会议室)。
扬州教育局微博:
扩展资料:
扬州教育局职责:
(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负责市直学校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地方高等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按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对直属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负责市直学校并指导市属高校和省属中专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贯彻党的统战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八)负责全市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参考资料:
江苏省教育局电话号码:
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咨询:025-83335761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025-83335160、83335565
教育综合类咨询:025-83666422
江苏省教育厅是负责江苏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江苏省教育厅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江苏省教育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江苏省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江苏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江苏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组织协调对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综合管理江苏省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区(县)及江苏省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五)审核高等学校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研究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办学标准;组织审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省编教材。
(六)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江苏省直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级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对其他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中专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的统战工作;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八)协同江苏省纪委(江苏省监察厅)做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江苏省直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指导其他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九)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江苏省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江苏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工作;拟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归口管理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分配工作。
(十三)规划江苏省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并指导实施;指导高校的科技创新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组织高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高校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十四)统筹管理和指导高等教育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江苏省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江苏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管理江苏省出国留学和来江苏省留学的有关工作及与香港、澳门、台湾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高校安全保卫工作。
教育厅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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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官网电话是多少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电话是:010-58800171。中国教师资格网是教育部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而设立的官方网站。该网站提供了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证书查询等一系列服务。对于需要联系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情况,可以通过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或反馈问题。拨打该电话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的服务选项,即可与客服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022下半年黑龙江双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教师资格证#导语】从双鸭山教育公众号获悉,2022下半年黑龙江双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在双鸭山地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双鸭山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证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长春教资咨询电话如下:1、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认定种类: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431-80526970)。确认地址: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会242号长春教育学院113室。2、朝阳区教育局:认定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联系电话:0431-85102036。确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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