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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

2024-10-25 06:46:09 | 学涂社

今天学涂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学校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专业计划如下: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山西省公费师范生分地市分专业分科招生计划

合计

文史类

理工类

体育(文)

体育(理)

艺术类

汉语言
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英语

地理

科学

数学与
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生物

科学

地理

科学

体育

教育

体育

教育

美术学

音乐学

合计

500

44

39

40

36

20

44

34

43

43

44

22

14

16

30

31

太原市

47

5

3

4

4

2

4

3

4

4

3

2

1

2

3

3

大同市

46

5

3

4

3

2

5

3

3

3

4

2

1

2

3

3

忻州市

35

3

3

3

3

1

3

2

3

3

3

2

1

1

2

2

朔州市

35

3

3

3

3

1

4

2

3

3

3

1

1

1

2

2

吕梁市

40

3

3

3

3

2

3

3

4

3

4

1

1

1

3

3

晋中市

56

5

4

5

3

3

5

4

4

6

5

2

2

2

3

3

阳泉市

25

2

2

2

2

1

2

2

2

2

2

1

1

1

1

2

长治市

58

5

5

4

3

3

6

4

6

6

5

3

1

1

3

3

晋城市

38

3

3

3

4

1

3

2

4

3

4

2

1

1

2

2

临汾市

58

4

4

4

4

2

5

5

5

5

5

3

2

2

4

4

运城市

62

6

6

5

4

2

4

4

5

5

6

3

2

2

4

4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 非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4.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5.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16人,钢琴14人,手风琴2人;民族乐器16人(其中竹笛2、唢呐2、二胡4、琵琶4、古筝2、扬琴1、民族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除民族打击乐外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16人(其中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1、萨克斯1、小号2、长号1、单簧管4、双簧管1、大管1、西洋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男生30人,女生40人,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招办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 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学涂社

2010年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

加10分 一、适用对象 (一)照顾加分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为农村居民; 2、考生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居民; 3、考生父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由城镇居民户口转为农村居民户口的不在照顾加分范围。 二、申报与审核时限 (一)中考照顾加分申报与审核时限 每年3月1日至25日,为中考照顾加分计划生育政策审查的受理与审核时间。 (二)高考照顾加分申报与审核时限 每年3月1日至5月15日,为高考照顾加分计划生育政策审查的受理与审核时间。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当年参加中考或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前到所在学校领取《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以下简称《审定表》),中考一式三份,高考一式四份。考生在学校指导下按规定内容填写《审定表》,学校在《审定表》照片处加盖公章。考生应及时将《审定表》、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户口薄(户口簿不能缺页,且每页必须有户籍警章和公章)、考生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其他相关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以下简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进行初审。 (二)乡级受理审核 3月1日至20日,为中考照顾加分计划生育政策审查受理审核时间段。 3月1日至4月25日,为高考照顾加分计划生育政策审查受理审核时间段。 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在收到考生报送的《审定表》及相关资料后,主审人员应即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申报材料退还本人,并向申报人说明情况;经审核发现需要补正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并限时进行补正;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准确无误的,送交机构负责人复审。经复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机构负责人在《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手章、公章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以下简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 (三)县级审核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对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上报的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核,并与WIS系统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经审核核对材料齐全、准确无误,申报情况与WIS系统信息一致的,送交部门负责人复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部门负责人在《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手章、公章。 1、属于中考照顾加分的,3月25日前,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将符合照顾加分人员的《审定表》一份及有关名单数据报送同级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将《审定表》退回考生学校归档;县、乡各留存一份备查;申报人送审原件退回本人。 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中考照顾加分人员名单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2、属于高考照顾加分的,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符合照顾加分人员的《审定表》及有关送审原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审核。 (四)市级审核 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分县(市)区审核的办法。5月8日至15日为集中审核期。经审核材料齐全、准确无误的,送交部门负责人复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部门负责人在《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手章、公章。审核完毕后,《审定表》一份留市备案,三份返回报送县(市)区,申报人送审原件退回本人。 经市审定符合高考照顾加分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数据 四、本规范有效期自2010年2月1日至2015年 1月31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求采纳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运城中考独生子女加几分?(确切点))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工程”,规范各项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及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397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红洲 职务:院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院的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院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招就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制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方法。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再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第二十条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填写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调配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同意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二十三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同意山西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对口升学录取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山西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七章 三二转段招生录取

第二十八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原则及培养方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录取专业根据协作学院三二转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1000元~2000元/学年。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标准按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前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后,颁发运城护理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章 录取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院公寓管理费6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口腔医学5200元/年;针灸推拿5200元/年;护理5200元/年;助产4000元/年;医学检验技术4000元/年;医学影像技术4000元/年;眼视光技术4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4000元/年;口腔医学技术4000元/年。

第三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学院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第三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510888 2510022

传 真:0359—2510022 2510008

招生网址: www.ychlxy.com

电子邮件:ychy2510888@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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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二、院校代码:10118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五、办学层次:本科

2024-10-20 11:55:38
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华侨子女加分?
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华侨子女加分?

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政策适用范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优惠加分政策属于省级优惠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河北省户籍的高考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只有河北省省内高校予以认可。根据规定,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截至10月20日),到学校或乡级卫健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健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

2024-10-22 21:53:18
山东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什么时候申请
山东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什么时候申请

山东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2022什么时候申请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截至10月19日),到学校或乡级卫健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健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

2024-10-15 15:34:52
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是什么?
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是什么?

江苏高考农村户口加分政策法律分析:农村户口加分主要包括以下规定: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法律依据:《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

2024-10-15 07:43:12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现役军人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现役军人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4-10-19 19:29:02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4-08-30 03: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