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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巴中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

2024-10-27 14:35:10 | 学涂社

今天学涂社小编整理了高考加分政策巴中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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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巴中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

2022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校前身始建于1954年巴中师范学校。现有风景园林设计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性质、层次

学校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院校国际代码:14483

办学层次 :普通专科 学涂社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三、考试办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学习年限:

3年

五、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直至满额为止。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中职类为语文、专业综合、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模式”为语文、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3模式”为语文、数学、外语、与拟录取专业相近科目成绩。

3.我校接受调剂志愿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遵循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相同或相近安排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志愿均录取满的情况下,按所填第一专业志愿相近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进校后遵照一定原则,可以申请转专业。

5.我校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招收的所有学生均应能胜任正常学习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8.我校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9.报考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要求, 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

10.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3模式”的省份,我校对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模式”的省份,我校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六、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1、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2、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毕业条件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毕(结)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九、联系方式

1.学院办公室电话:0827-6118111

招生处电话:0827-6666666

传真:0827-3666456

2.纪检监督电话:0827-6118891

3.校园网址:www.bzzyjsxy.cn

4.招 生 网:zsw.bzzyjsxy.cn

5.邮    编:636000

6.学院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

高考加分政策巴中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

巴中市高考加分政策旨在鼓励特定群体,以下为具体规定。

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若其在高考中加分,则可获得10分的奖励。若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荣誉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其加分额度则提高至20分。

对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若符合加分条件,将获得10分的奖励。

烈士子女在高考中享有更大幅度的加分,加分额度为20分。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加分条件的考生,当其加分后的总成绩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时,学校将获得其档案,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定考生,若其加分后的成绩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学校将获得其档案。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这项政策旨在体现对特定群体的关怀与支持,促进教育公平。

高考加分政策巴中 巴中高考加分政策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
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 www.scnj.gov.cn/ 人事信息专栏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
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联系电话0827-8227499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
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
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www.scnj.gov.cn/ )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待业;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0827-8225189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20.xlsx
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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