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涂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单簧管高考加分政策 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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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化学(师范)、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法语、日语、英语(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会计学(中职本科)、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金融学(中职本科)、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0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02.5元;图书289.6万册,生均图书11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
030101K
法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3-6年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5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年后二年16000/年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3K
航海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4
081804K
轮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 3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2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202
音乐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401
美术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9
130402
绘画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外省音乐类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为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
学涂社
海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
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
(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
(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
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我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
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
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
E-mail : zsjyc@ 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20 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招生专业
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校区安排
(元/学年)
经济学院
金融学
文理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人文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史
一本
120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传播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戏剧影视文学
文史
一本
60
66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史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日语
文史
一本
90
4600
俄语
文史
一本
60
4600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化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应用物理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生物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生物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药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生态与环境学院
生态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环境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理工
一本
270
4600
海甸校区
自动化
理工
一本
90
46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软件工程(NIIT)
理工
一本
200
136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工程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洋工程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甸校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热带作物学院
农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工
一本
60
4100
园艺学院
园艺
理工
一本
150
4100
儋州校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理工
一本
120
4600
园艺(3+2)
理工
43
4100
海甸校区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理工
一本
12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学
理工
一本
6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医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林学院
园林
理工
一本
6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就读
风景园林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林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水产养殖学
理工
一本
120
4100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理
一本
33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00
33000
海甸校区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
文理
一本
36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物流管理
理工
一本
90
4600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一本
90
4600
财务管理(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
文理
一本
50
460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公共关系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土地资源管理
理工
一本
120
46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5
8800
海甸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5
8800
音乐表演(小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8
8800
音乐表演(单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大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长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大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古筝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二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扬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长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竹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琵琶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唢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笙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舞蹈编导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海甸校区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120
8800
国际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50
60000
海甸校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90
60000
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60
60000
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
文理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科技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工
二本
180
7150
儋州校区
物联网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网络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财务管理
文理
二本
180
6820
审计学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电子商务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医学信息技术与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按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培养
密码学院
密码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遴选
合计
8163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2020年新生入学前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的收费标准。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学校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专业计划如下: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山西省公费师范生分地市分专业分科招生计划
合计
文史类
理工类
体育(文)
体育(理)
艺术类
汉语言
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英语
地理
科学
数学与
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生物
科学
地理
科学
体育
教育
体育
教育
美术学
音乐学
合计
500
44
39
40
36
20
44
34
43
43
44
22
14
16
30
31
太原市
47
5
3
4
4
2
4
3
4
4
3
2
1
2
3
3
大同市
46
5
3
4
3
2
5
3
3
3
4
2
1
2
3
3
忻州市
35
3
3
3
3
1
3
2
3
3
3
2
1
1
2
2
朔州市
35
3
3
3
3
1
4
2
3
3
3
1
1
1
2
2
吕梁市
40
3
3
3
3
2
3
3
4
3
4
1
1
1
3
3
晋中市
56
5
4
5
3
3
5
4
4
6
5
2
2
2
3
3
阳泉市
25
2
2
2
2
1
2
2
2
2
2
1
1
1
1
2
长治市
58
5
5
4
3
3
6
4
6
6
5
3
1
1
3
3
晋城市
38
3
3
3
4
1
3
2
4
3
4
2
1
1
2
2
临汾市
58
4
4
4
4
2
5
5
5
5
5
3
2
2
4
4
运城市
62
6
6
5
4
2
4
4
5
5
6
3
2
2
4
4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 非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4.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5.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16人,钢琴14人,手风琴2人;民族乐器16人(其中竹笛2、唢呐2、二胡4、琵琶4、古筝2、扬琴1、民族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除民族打击乐外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16人(其中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1、萨克斯1、小号2、长号1、单簧管4、双簧管1、大管1、西洋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男生30人,女生40人,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招办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
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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