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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报考政策解读(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2024-10-28 00:56:37 | 学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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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邯郸学院报考政策解读(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邯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2.学校代码:10103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学院北路530号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唯一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

办公地点:邯郸学院行政楼X-114房间,办公电话:0310-6260228。

第五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具体办法见 。

第六条 学校依据各省、各专业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经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

第十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

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邯郸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4.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体无明显纹身和疤痕、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励志“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学院

2020年5月

邯郸学院报考政策解读(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邯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学校代码:1010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 河北 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 师范 学堂,1982年升格为邯郸师范 专科学校 ,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邯郸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被列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29人,教授、副教授331人,博士、硕士861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9651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2777人。20个 二级 学院(中心),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1192.6亩,建筑面积57.95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997亿元,纸质图 书 162.80万册,是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省级 一流专业 1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获近两届教学成果奖8项,拥有省市级科研平台18个,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项46项。学校英语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12个专业列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与波兰华沙生态与管理大学合作举办了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近五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 艺术 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项、省级项目336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授权765项,其中发明专利84项。学生在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328项,“青马工程” 大学生 骨干培训班、“燕赵青年说”大学生 励志演讲 大赛,“青马红马扎”青年宣讲、德能讲堂等品牌多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将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 的目标,加快实施学校“六大改革提升工程”,实现学校发展的“六大突破”,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为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断 努力 奋进。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的学生。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310-6260756。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唯一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办公地点:邯郸学院行政楼X-114房间,办公电话:0310-626022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据各省、各专业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经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与报考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学涂社

第九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招生。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2.表演专业:

(1)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表演专业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表演类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3. 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

(1)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如艺术、体育类专业在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6.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与《2022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分项计划》。

7.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8.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上述所有专业所涉及高考成绩均为含优惠分之后的成绩。如与生源省份政策相悖,以生源省份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商务英语、翻译和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3.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各专业 学费 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 励志 “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十七条 新生 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第十九条 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邯郸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学院报考政策解读(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邯郸学院分数线2022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邯郸学院分数线2022的相关内容。

邯郸学院 2022年在本科批A段普通类综合类 录取分数线 是532分。

邯郸学院2022年在河北省本科批历史类考生中录取的最低分为486分、最低分位次为45635名;在物理类考生中录取的最低分为439分、最低分位次为143057名。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 转专业 )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邯郸学院按照 平行志愿投档 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 第一志愿 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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