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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南航招飞的问题想请教高手!!!!!(民航飞行员可以戴眼镜驾驶飞机么?)

2024-11-03 09:36:39 | 学涂社

今天学涂社小编整理了有些南航招飞的问题想请教高手!!!!!(民航飞行员可以戴眼镜驾驶飞机么?)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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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南航招飞的问题想请教高手!!!!!(民航飞行员可以戴眼镜驾驶飞机么?)

有些南航招飞的问题想请教高手!!!!!

你的身上的疤要是是那种白色的肉疤,就是缝针之后留下的那种估计就不得了。
还有你括号里面说的确实是那样,有些可过可不过的毛病,不影响飞行,但却因为要挑最好的被刷下来。有可能你每次都要找人,但是实际上不会很影响。而且全身体检还要很多东西。体检完你还有很长的学习过程。发一个体检细则给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 、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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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员可以戴眼镜驾驶飞机么?

可以戴眼镜驾驶民航飞机,当然还有一些具体规定。

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参看第14条。(以下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a.合格;b. 不合格。

3 、一般条件
3.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下列影响正常功能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a.心理品质不良;
b.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c.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
d.畸形、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e.长期使用某种物质而造成的身体不良影响或不良反应。
3.2 身高低于165 cm不合格。腿长不足74cm不合格。体重指数(BMI)大于等于24或小
于18.5个别评定。
3.3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3.4 遗传性疾病或其家族史不合格。
3.5 辅助检查结果明显异常不合格。

4、 神经、精神系统
4.1 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2 人格障碍不合格。
4.3 癔症、神经症不合格。
4.4 睡眠障碍不合格。
4.5 物质依赖、物质滥用不合格。
4.6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不合格。
4.7 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8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不合格。
4.9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4.10 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4.11 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2 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3 肌肉疾病不合格。

5 、心理学 心理测试不及格不合格。

6、 呼吸系统
6.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6.2 肺结核不合格。
6.3 气胸及其病史不合格。
6.4 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7、 循环系统
7.1 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合格。
7.2 血压:收缩压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持续低于60mmHg
或高于等于90mmHg不合格。
7.3 脉搏每分钟高于40次、低于60次或高于100次、低于120次,排除病理性疾病合格。
7.4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7.5 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7.5.1、轻度下肢静脉曲张合格。
7.5.2、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合格。

8 、 消化系统
8.1 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急性胃肠炎治愈后合格。
8.2 病毒性肝炎、肝功能明显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直径大于3cm的肝囊肿不合
格。
8.2.1、二年前患过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复发合格。
8.2.2、非病理性轻度肝脏肿大合格。

8.3 胆道系统结石不合格。
8.4 胆囊息肉样变不合格。直径小于等于5mm、不伴有胆囊壁增厚、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
肉样变合格。
8.5 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不合格。单纯的内、外痔,肛裂合格。

9、 泌尿生殖系统
9.1 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9.1.1、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9.1.2、直径小于2cm的单纯性肾囊肿合格
9.2 泌尿系统结石不合格。
9.3 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精索鞘膜积液、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排除结核和丝虫病合格。

10、 血液系统
10.1 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0.2 非病理学性脾脏轻度肿大合格。

11、 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2 、骨骼、肌肉系统
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不合
格。

13、皮肤及其附属器
传染性的、难以治愈的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13.1、真菌性皮肤病个别评定。
13.2、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
13.3、非暴露部位的白癜风,无发展趋势合格。
13.4、轻度腋臭合格。

14 、眼及其附属器
14.1、任何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7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
时,如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合格:
(1)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
(2)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0;
(3)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
14.2、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4.3、视野异常不合格。
14.4、色盲、色弱不合格。
14.5、夜盲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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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招收女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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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飞的话不是每年都招 而且名额相当少 全国每年都不超过10个左右 如果要招女飞,招飞办的领导回去各个高中宣传的 然后参加体检 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主要是看你的3代的直系亲属有没有犯罪记录 当然也要看你在学校的表现如何 有没有被记过等等 呵呵 我是在校的男飞 祝你好 运
以下是招飞的体检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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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招飞要求(飞行员的民航飞行员)

民航招飞要求你现在想报考也晚了,民航招飞都是上年下半年就开始招飞体检等程序,到现在都大局已定了,你只能争取明年了。视力现在要求C字表裸眼0.3以上,你双眼如能达到这个要求,试试看吧,按你的近视度数推测或许问题不大,但是招飞视力仅仅是体检中很小一部分哦,其他项目多着呢。民航招飞一般都是航空公司来招你,如果录取后都是在以下院校学习的:民航飞院,民航大学,北航和南航。你高考成绩如能达到二本以上,英

2024-10-11 13:15:50
民航招女飞行员的要求 关于南航招飞牙齿问题
民航招女飞行员的要求 关于南航招飞牙齿问题

南航招飞体检1、裸视视力,两眼C字表必须是1.0,该项将淘汰60%;2、色盲和内眼帘;3、脱衣服至全裸(洗澡状态),检查谷骨骼发育和肌肉发育状况,以及跟腱、外生殖器、肛门、身上有无疤痕、纹身刺字等;4、五官科;查鼻中隔是否居中、是否有鼻炎、咽炎、扁桃体炎、耳鼓膜、牙齿等;5、内科;量血压、脉搏,听心音,查肝功能等;6、电测听;戴耳机,听到声音就按一下按钮;

2024-10-27 01:35:19
有飞行员吗?请问下民航飞行员的视力要求
有飞行员吗?请问下民航飞行员的视力要求

大同市柳泉南路口离民航里有多远驾车路线:全程约1210.9公里起点:御河南路口1.大同市内驾车方案1)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沿御河西路行驶7.7公里,直行进入大同绕城高速2)沿大同绕城高速行驶50米,直行进入大同绕城高速2.沿大同绕城高速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二广高速3.沿二广高速行驶273.5公里,朝太原绕城南段/晋城/临汾/吕梁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024-10-27 11:33:42
想去招飞民航飞行员但是做过阑尾炎手术可以吗?
想去招飞民航飞行员但是做过阑尾炎手术可以吗?

想去招飞民航飞行员但是做过阑尾炎手术可以吗?可不可以去试一次就知道了,去了又不会有损失,何必让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答友否定了你呢。飞行员的身体并不是毫无瑕疵的,而是达到了一定的医学标准。关于阑尾炎手术,招飞初检的时候会问你有没有伤疤,什么造成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复检的时候内科外科检查会检查伤疤,询问病史,如实回答,能不能过取决于航医。规范中没有说阑尾手术不能过,但是各家招飞单位的

2024-10-11 13:39:55
招飞南京民航 关于民航飞行员
招飞南京民航 关于民航飞行员

关于民航飞行员民航招飞,一般都是航空公司自己来做。每年高三上班学期,一般学校就会通知并组织报名、初检工作。招上以后送到航校委培,航空公司招飞办的到时会通知你如何填报志愿,不是你想报哪个学校就能报哪个学校。南航和厦航肯定会在福建招飞。具体泉州就不清楚了,到高三的时候,你可以一开学就打电话咨询一下你们当地教委招生办,他们最清楚了。如果真的没有部队或民航在你们当地招飞(当然这不太可能),你确实

2024-10-17 12:47:17
高中民航招飞集中面试题 民航飞行员出国
高中民航招飞集中面试题 民航飞行员出国

民航飞行员出国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2体重不足50公斤;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4明显的“O”型或“X”型腿;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6慢性肠胃道疾病;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0颜面五

2024-10-15 03:03:34
高中民航招飞条件(民航女飞行员招飞标准)
高中民航招飞条件(民航女飞行员招飞标准)

高中民航招飞条件高中民航招飞条件如下:空军招飞对象:2023年,空军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男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均可,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要求。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

2024-10-30 11:20:50
高三招飞成功后的待遇(飞行员的民航飞行员)
高三招飞成功后的待遇(飞行员的民航飞行员)

高三招飞成功后的待遇高三招飞成功后的待遇: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街待遇。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每年还有津贴等福利待遇。1、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时间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

2024-10-11 1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