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13:16:50 | 学涂社
滨州学院山东航空2018年北京招收飞行员学生简章
滨州学院简介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现有教职工1271人,设有21个系(院),49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占地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2.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5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882种,电子期刊17684种,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5亿元。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8200人。
学校于2006年组建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填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飞行学院现有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两个本科专业,先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和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飞行学生训练和就业合同,已有五届毕业生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深交所B股上市公司,主营航空运输业务。二十年来,山航始终把“确保安全,狠抓效益,力求正点,优质服务”放在首位。目前拥有波音B737系列、CRJ系列等各型飞机75架;到“十二五”末,达到100架飞机,跨入大型航空公司行列。公司目前经营航线110余条、每周2000多个航班飞往全国60多个大中城市,并开通香港、台湾等地区航线和韩国、日本国际航线。在北京、济南、青岛、烟台、厦门、昆明、重庆等地设有分公司或飞行基地,形成了“东西串连、南北贯通、覆盖全国及周边”的航线网络。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保持了二十年的安全飞行记录,先后四次获得民航总局安全最高荣誉奖“金雁杯”和“金鹰杯”,2016年顺利实现安全飞行100万小时,荣获中国民航“飞行安全一星奖”。多次被评为国家级“用户满意服务单位”、“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公司彩虹乘务队、市场部济南营业部被团中央、民航总局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并曾连续多年获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一、招生计划
飞行技术,学制四年,本科,20人,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各区县的普通高中毕业男
生(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年龄16至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3、政治、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欣燕都连锁酒店(朝阳路店),位于朝阳路太平庄142号院(卜蜂莲花超市以西,民航总医院斜对过),乘车路线:342、364、382、388、433、488、639、731、846、615、运通111路公交车太平庄站下车。
四、招生程序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填写《滨州学院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
2、初检和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应参加初检和面试。初检和面试时,学生需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学生证(或学籍卡)、身份证和填写好的《滨州学院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对学生进行初检和面试。
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地点:欣燕都连锁酒店(朝阳路店)。
3、上站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上站体检。
集合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7:30(非空腹);集合地点:欣燕都连锁酒店(朝阳路店)一楼大厅。
4、复检
在高考结束后,对上站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身体复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
滨州学院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按照山东省有关部门的规定,考生报名、初检和面试不收费,体检需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
五、考试与录取
1、报考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不必填写“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志愿。
2、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进行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总分,还要注重英语的单科成绩。
3、新生入学后,滨州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4880,1352015
2540,
13520158046(手机号于2016年11月10日开始启用)。
2、网址:www.bzu.edu.cn。
七、注意事项
因招飞工作环节多,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及高考录取,请学生慎重考虑,尽量不要重复报考其他招飞院校。
附件:
滨州学院招收飞行学生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5厘米;
2.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有视力矫正手术史;
3.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5.明显的“Ο”型或“X”型腿;
6.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7.纹身;
8.口吃;
9.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10.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11.晕车、晕船;
12.腋臭;
13.慢性肠胃道疾病;
14.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15.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16.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7.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8.学生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接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问题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19.血压:不在正常血压范围(正常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飞行技术专业背景调查要求
一、范围
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
二、重点
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吃苦耐劳精神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现实表现,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招生问答
1.飞行技术专业就业情况如何?
答:先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公司和湖北蔚蓝国际航空学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飞行学生训练和就业合同,飞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训练课目,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商用飞行
驾驶员执照等相关执照,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积极推荐到与我校签署用人协议的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择优录用。2006级、2007级、2008级、2016级和2016级五级学生已顺利毕业,已经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
2.飞行技术专业从哪年开始招生,招生情况如何?
答: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民航局同意,我校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并实现当年招生。到目前为止,在山东、北京、湖北、湖南、河北等省市招收了九级飞行学生。其中,2006年招收65人;2007年招收83人;2008年招收64人;2016年招收118人;2016年招收99人;2016年招收125人;2016年招收135人;2016年招收130人;2016年招收122人。
3.对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在政治上有什么要求?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进步;
(2)热爱民航事业,有集体观念和荣誉感;
(3)诚实守信,作风严谨,组织纪律性强;
(4)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无恋爱对象,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问题。
4.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是怎样确定的'?
答: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2016年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录取要求,划定高考总分和英语最低分线,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择优录取。
5.飞行技术专业何时录取?
答:本科提前批之前。
6.未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是否影响其它专业的录取?
答: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之前录取,因此,没有被这个专业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其它专业的录取。
7.如何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先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报名,报名后依次进行初检、面试、上站体检、复检、背景调查。招飞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不必填报高考志愿。
8.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四年大学生活是如何规划的?
答: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半在滨州学院飞行学院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另外的一年半时间,在航空公司或航校进行飞行训练,考取私、商用驾驶员执照课程等民航局要求的相关执照。
9.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考取的执照有哪些?
答: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航线运输驾驶员理论、多发等级、高性能过渡训练、国际民航飞行员英语四级等民航局要求的相关执照。
10.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生活上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因为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我们为保证学生的营养供应,学校为学生专设“空勤灶”,生活费用由学生自行
承担。
11.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如何?
答:在航空理论专业课教学方面,由航空航天方面的专家、教授和资深教员担任《飞行运行管理》、《航空电子系统》、《飞机发动机原理》、《飞行原理》、《飞机系统》、《空中领航学》、《飞行员专业英语》等课程教学;在英语教学方面,加强英语课教学,注重听力、口语训练,全面提升学生英语水平;我们加强了航空体育专项训练,通过每天进行3000米有氧耐力训练、定期进行抗眩晕、灵敏、柔韧、协调、速度和力量等专项训练,大大加强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坚持对学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通过唱军歌、练军礼、内务整理、队列训练等,培养军人作风,锤炼军人品质,打造军人团队。
12.社会、新闻媒体对滨州学院飞行学院关注程度如何?
答:飞行技术专业的设置,不仅填补了山东省高校专业设置的空白,而且使滨州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因而倍受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自2006年招收飞行学生以来,国家民航局、山东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民航华东管理局、山东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扬子江航空公司、厦门太古飞机工程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台湾通用航空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朋友们前来视察、指导工作。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的航空界人士慕名来校参观。学生统一的着装、标准的口号、整齐的队列、响亮的口令、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良好的英语水平和扎实的航空理论基础为滨州学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滨州日报》和新华网等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学涂社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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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2023-04-17 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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