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08:34:26 | 学涂社
2017年中国医科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如下:
(按省份、批次、计划人数、计划完成人数、最高分、最低分、最低分、最低分、省控线)
(一)北京
第一批本科:计划22、计划完成22、最高分614、最低分、584、最低分584、省控线537
(一)天津
第一批本科:计划31、计划完成31、最高分625、最低分、537、最低分537、省控线521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计划8、计划完成8、最高分541、最低分、521、最低分521、省控线521
(三)河北
本科提前批A(中外合办):计划4、计划完成4、最高分579、最低分、492、最低分492、省控线485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81、最低分、581、最低分581、省控线485
第一批本科:计划32、计划完成32、最高分633、最低分、590、最低分590、省控线485
(四)山西
本科A段:计划35、计划完成35、最高分575、最低分538、最低分538、省控线481
本科A1段(中外合办):计划12、计划完成12、最高分500、最低分、490、最低分490、省控线481
(五)内蒙古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62、最低分、562、最低分562、省控线466
第一批本科:计划36、计划完成36、最高分627、最低分、531、最低分531、省控线466
(六)辽宁
第一批本科:计划767、计划完成767、最高分654、最低分、487、最低分487、省控线480
第一批本科(护理学):计划124、计划完成124、最高分557、最低分、514、最低分514、省控线480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计划59、计划完成59、最高分544、最低分、498、最低分498、省控线480
第一批本科(征集):计划82、计划完成82、最高分568、最低分、506、最低分506、省控线480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征集):计划3、计划完成3、最高分510、最低分、507、最低分507、省控线480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33、计划完成33、最高分515、最低分、487、最低分487、省控线480
(七)吉林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49、最低分、549、最低分549、省控线507
第一批本科A段:计划37、计划完成37、最高分637、最低分、574、最低分574、省控线507
(八)黑龙江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2、计划完成2、最高分546、最低分、503、最低分503、省控线455
第一批本科(A段):计划31、计划完成31、最高分627、最低分、539、最低分539、省控线455
第一批本科(B段):计划12、计划完成12、最高分501、最低分、456、最低分456、省控线455
(九)上海
本科批:计划5、计划完成5、最高分542、最低分、528、最低分528、省控线402
本科批(中外合办):计划2、计划完成2、最高分520、最低分、520、最低分520、省控线402
(十)江苏
第一批本科:计划30、计划完成30、最高分371、最低分、357、最低分357、省控线331
(十一)浙江
综合改革本科批:计划39、计划完成39、最高分646、最低分、581、最低分581、省控线577
(十二)安徽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3、计划完成3、最高分560、最低分、547、最低分547、省控线487
第一批本科:计划33、计划完成33、最高分603、最低分、576、最低分576、省控线487
(十三)福建
第一批本科:计划33、计划完成33、最高分553、最低分、498、最低分498、省控线441
(十四)江西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8、计划完成8、最高分562、最低分、542、最低分542、省控线503
第一批本科:计划19、计划完成19、最高分594、最低分、572、最低分572、省控线503
(十五)山东
普通本科批:计划36、计划完成36、最高分630、最低分、569、最低分569、省控线433
(十六)河南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9、计划完成9、最高分568、最低分、555、最低分555、省控线484
第一批本科:计划33、计划完成33、最高分603、最低分、571、最低分571、省控线484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计划4、计划完成4、最高分549、最低分、523、最低分523、省控线484
(十七)湖北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5、计划完成15、最高分577、最低分、492、最低分492、省控线484
第一批本科:计划14、计划完成14、最高分600、最低分、579、最低分579、省控线484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计划4、计划完成4、最高分578、最低分、567、最低分567、省控线484
(十八)湖南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3、计划完成13、最高分591、最低分、559、最低分559、省控线505
第一批本科:计划19、计划完成19、最高分598、最低分、570、最低分570、省控线505
第一批本科(中外合办):计划4、计划完成4、最高分537、最低分、509、最低分509、省控线505
(十九)广东
第一批本科:计划25、计划完成25、最高分562、最低分、529、最低分529、省控线485
(二十)广西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6、计划完成6、最高分503、最低分、473、最低分473、省控线473
第一批本科:计划34、计划完成34、最高分589、最低分、488、最低分488、省控线473
(二十一)海南
本科A批:计划5、计划完成5、最高分735、最低分、716、最低分716、省控线539
(二十二)重庆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9、计划完成9、最高分565、最低分、548、最低分548、省控线492
第一批本科:计划32、计划完成32、最高分630、最低分、580、最低分580、省控线492
(二十三)四川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6、计划完成6、最高分594、最低分、557、最低分557、省控线511
第一批本科:计划52、计划完成52、最高分620、最低分、519、最低分519、省控线511
(二十四)贵州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2、计划完成2、最高分556、最低分、539、最低分539、省控线456
第一批本科:计划10、计划完成10、最高分587、最低分、573、最低分573、省控线456
(二十五)云南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3、计划完成3、最高分561、最低分、551、最低分551、省控线500
第一批本科:计划7、计划完成7、最高分611、最低分、610、最低分610、省控线500
(二十六)西藏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3、计划完成3、最高分502/372、最低分、502/331、最低分502/331、省控线426/296
第一批本科:计划10、计划完成10、最高分598/380、最低分、551/360、最低分551/360、省控线426/296
(二十七)陕西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9、计划完成9、最高分584、最低分、563、最低分563、省控线449
第一批本科:计划19、计划完成19、最高分600、最低分、567、最低分567、省控线449
(二十八)甘肃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20、最低分、520、最低分520、省控线460
第一批本科:计划7、计划完成7、最高分564、最低分、553、最低分553、省控线460
(二十九)青海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411、最低分、411、最低分411、省控线391
第一批本科:计划6、计划完成6、最高分537、最低分、416、最低分416、省控线391
(三十)宁夏
第一批本科:计划7、计划完成7、最高分558、最低分、546、最低分546、省控线439
(三十一)新疆
第一批本科:计划9、计划完成9、最高分571、最低分、556、最低分556、省控线437
国家专项计划: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32、最低分、532、最低分532、省控线437
南疆单列:计划1、计划完成1、最高分566、最低分、566、最低分566、省控线437
定向塔城:计划20、计划完成20、最高分539、最低分、489、最低分489、省控线437
定向农八师:计划2、计划完成2、最高分551、最低分、538、最低分538、省控线437
内地高中班:计划26、计划完成26、最高分563、最低分、462、最低分462、省控线437
双语预科班:计划23、计划完成23、最高分-、最低分、-、最低分-、省控线437
(三十二)港澳台
联考:计划-、计划完成2、最高分521、最低分、422、最低分422、省控线400
台湾学测免试:计划-、计划完成1、最高分顶标、最低分、-、最低分-、省控线400
扩展资料
中国医科大学(China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中国医大(CMU),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沈阳市,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承担“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成为“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中国医大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和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学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也是中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1940年9月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2000年由原卫生部直属划为省部共建。
截至2016年1月,中国医大拥有教授708人,副教授1008人,研究生指导教师1012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533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145人,其中博士生1517人,硕士生4393人,普通本专科生8105人,外国留学生730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37.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0.28万平方米。
该校已有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学科、生物学与生物化学4的学术影响力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 。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批准终止中国医科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参考资料 : 百度百科-中国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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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部分省份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享受军队现役军官待遇。国防生可报考军队院校(单位)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5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6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11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12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选拔对象
1. 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起止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 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3. 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4.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1。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
五、选拔程序
1. 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 对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河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2009年河北省一本文科分数线是539分、理科分数线是569分。二本文科分数线是502分、理科分数线是524分。三本文科分数线是435分、理科分数线是432分。另外依据人民网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还可以找到,该年度河北省专科类文史录取分数线是338分、专科类理工录取分数线是319分。2021年河北省部分批次录取分数线:1、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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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联考总共考几次2023八省联考高三第一次联考(T8联考)将于2022年12月15日开考者败,这次联考一共有8个省份一起考,分别是广东、江苏、河北、湖南、辽宁、湖北、重庆、福建。本次的考试科目一共有九门,分别是语文空嫌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斗枣。2022年广东高考分数线公布广东高考分数线一览表2022导读:看着那么多个省市的高考分数线出来,广东的小伙伴们也
广西2021年高考分数线广西2021年高考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是487分,本科二批是348分,专科批是180分;文科本科一批是530分,本科二批是413分,专科批是180分。高考时间调整涉及高中教学安排、考试组织和阅卷录取等诸多环节,与公安、卫生、交通、通讯、机要保密等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很大。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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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本公办学校分数线广东二本公办学校分数线:1、广东警官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为535分。2、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为532分。3、肇庆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为528分。4、五邑大学:2022年最低分数为523分。5、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为522分。6、韩山师范学院:2022年最低分数为521分。7、广东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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