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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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8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47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2个专业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休闲体育、广播电视学、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摄影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同时为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地址: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9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1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九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 河北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选考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二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三款 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三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款 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 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八款 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款 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民间舞。
第十款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我校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 箱:zs@hebic.cn
高考艺术生和特长生有什么区别?
有本质的区别.
特长生是在高考时因为特长有加分,平时在校学习普通专业(非艺术类),课余按照要求参加一些文化特长活动.比如在清华大学学习物理啦什么的普通专业.
艺术生是必须参加艺术考试,学习艺术专业,比如北京舞蹈学院学习舞蹈专业的.
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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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裕翔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70号(裕华路校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原则上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4.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二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应用物理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三条,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内蒙古除外):
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的专业(类)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部分省份录取办法
(1)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4)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部分专业录取要求及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2)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录音艺术专业(声乐、器乐),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艺术类(声乐、器乐)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3)在河北省招生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成绩。要求女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4)在河北省内招生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含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
(5)在山西、山东、甘肃、江苏、黑龙江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如果生源省份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如生源省份不实行以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2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法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5分(以全国卷外语满分150分为标准)。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
(2)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祥明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
(3)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9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
(4)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21年招生计划100人,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
(5)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河北科技大学澳联大信息工程学院,学院隶属于河北科技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院开设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每年招生50人。2021年全部在河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即被授予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澳方优秀教师常驻河北科技大学为学院学生面授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业课程。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否则无法获得澳方学位。大学期间达到澳方要求者可自愿申请赴澳方修读三、四年级,完成两校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两校学位。
(6)以上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九、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就业情况等因素,并参考往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制定,报教育部备案。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类内专业最低标准收取,分流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0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办网址: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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