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成人高考高起专好考吗?相关的问题,今天,学涂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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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浙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校全称: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学校代码:14206
浙江省招生代码:0185
校址:浙江省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
邮编:314051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由同济大学、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举办。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位于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校区占地面积83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二、学历、学位证书
凡取得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
学制
学士学位
建筑学
5
工学
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
4
经济学
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
4
管理学
英语、商务英语、德语
4
文学
工艺美术
4
艺术学
财务管理(专升本)
2
管理学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面向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安徽、甘肃、河北、四川、天津、辽宁、江西、湖北、湖南、北京、重庆、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河南、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等2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男女生一视同仁的原则。
2.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3.招生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
(1)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的录取:学校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其他省份的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学校专业录取规则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理科录取以数学(依次外语、语文)成绩、文科录取以语文(依次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录取范围的考生,对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其他专业录取,对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 艺术类专业报名对象、投档及录取
(1)招生专业:工艺美术
(2)报名对象: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投档:按照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投档。
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4)录取: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
①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综合分。
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
文理不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②综合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③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学校志愿考生。
6.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7.学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均予认可。
8.学校今年招生的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9.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10.英语、商务英语、德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按高考外语总分150分计)。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2020年入学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一学年学费,以后按年度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
收费标准
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医学影像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艺美术
2775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金融工程、行政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升本)
24750元/生•年
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电子工程
20000元/生•年
英语、商务英语、德语、文化产业管理
1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2500元/生·年,学校按照新生专业分布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六、其他
1.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对我校2020年录取的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学生和其他省份的优秀学生,奖励2万元新生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奖励5万元新生奖学金。
2.学生除享有国家提供的各项奖、助学金外,还有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校学习优秀者。同时还设有多种专项奖学金。
3.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申请。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 嘉兴市 商务大道 168号
邮编:314051
电话:0573-82878529
传真:0573-82316672
E-mail:zjxyzsb@tongji.edu.cn
网址:
成人高考高起专好考吗?
一、试题难度低
高起专
考试科目是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只有三科,考试题都是很简单的基础题,成人高考生很容易通过,成人高考考试难度相对普通全日制高考要低很多。
二、录取分数线低
因为成人高考的考试题目相对于比较简单,而且高起专考试科目仅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加在一起450分左右,而且成人高考的录取分数线较低,一般学校120分左右就会录取。平均算下来,每科只需考40分就可以达到录取分数线了。
三、入学通过率高
成人高考一般针对的是
社会考生
,一般都是在职人员或者已经毕业很多年的学生,由于文化基底弱就会降低分数线。成人高考的通过率其实是很高的,由于考试本身就不难,通过率基本上是90%以上。
四、享受加分政策
成人高考报考高起专考取
大专学历
需要参加统一的考试,难度并不大,并且成人高考还有录取加分政策(年龄在20-25周岁的加10分;25岁以上的加20分;
少数民族
加10分;国家运动员加20分等,所有的加分项只能选一项作为最终加分。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报名专科学历者,需具备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才能报考。
学涂社
这是
学历教育
中的一个硬性规定。
包括
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
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起专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档旅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学院党委坚持立德树人,抢抓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推动了学院高质量发展。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和“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是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是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获得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是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主持单位,获得首批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三全育人”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课题研究项目,获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国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职高专思政课教师队伍质量提升战略研究”,是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获得“天津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把人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围绕智慧能源、绿色建筑、城市智能管理开设了31个专业,其中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多个专业为教育部及天津市骨干、特色专业。在专业培养方向上,学院突出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增强办学活力,在内涵建设上坚持“五育并举”,构建“三全育人”十大育人体系,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年来,学院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教师荣获全国教师信息化大赛一等奖,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等奖项,行做凳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荣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奖项。学院多次组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京津冀高校技能大赛等,锻炼了一批专业过硬的教学及管理团队。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学指导方案》,《供热与给排水》课程获批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示范精品课。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聚能爱心助学金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为满足学生提升学历的愿望,可通过推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学院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报考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胡兄宿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辽宁、河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专业对有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新生管理
第二十条已录取的新生,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其他关于入学与注册未尽事宜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对于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关于转专业其他相关规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5室)
网址:
www.tjchengjian.com
电话:022-58319057 022-58216356
传真:022-58319000
学院邮箱:TJCJGZ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
监督电话:022-5885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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