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09:11:13 | 学涂社
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 工作 “阳光工程”,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郑或正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喊悔章程。
第二条 宜宾学院是 四川 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A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B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敬业路146号(邮编:644000),临港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5号(邮编:644005),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为10641,学制为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在规定年限内,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 毕业 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拟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认可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计专业级差),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同等情况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显示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 志愿 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 考试 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 民族 、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双排键、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涂社
第十三条 语团毁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日语、俄语除外)。
第十四条 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十八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3530929
2、学校网址:
3、招生网址:
4、Email:ybxyzsk@yibinu.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四川专升本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四川统招专升本改革的方向
2021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2022年:统一报名和缴费,统一大学英语命题
2023年:统一报名、统一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命题
2024年:完成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四川统招专升本的条件
四川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大三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一、必须为四川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包括外籍考生),不能跨省、跨专业报考;四川省户口的同学在省外读书是不能参加四川省的统招专升本考试的,只能参加你所就读省份的专升本考试或四川省的成人教育学历提升。
二、必须为全日制专科(通过高考统一考试或单招进入高职院校的同学),目前5年专科是不能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除此,成人学历的自考专科也是不能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的。
三、必须是大三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考试,并且考试机会只有一次,不进行递补录取;凡参加过考试的同学,都不能再参加第二次考试(参加考试之后得知自己考得不理想,申请休学或病假的同学都无法再次参加考试)。
四川统招专升本考试内容
选拔考试由本科院校自行组织,但是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并且2022年英语科目将实行全省统一命制试卷
考试科目:
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关于“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实质是高职(专科)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的衔接,即:学生在高职(专科)学习三年,再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学习两年的模式。
四川统招专升本加分政策汇总
四川轻化工大学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4分
以上两者不重复计算。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寒、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家级奖项+5分、省一等+3分、省二等+2分
(4) CET-4 (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2分
(5)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非计算机专业) +2分
西华大学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4分
(3)国家发明专利,获得专利授权+3分
(4)公开发表核心刊物及以上论文+3分,公开发表=股干刊物论文+0.5分
(5)学科竟赛,国家级奖+5分、省一等+3分、省二等+2分
(6)CET-6合格+2分,CET-4合格+1. 5分
(7)全国计算机二级+1. 5分
加分总和最高10分。
西华师范大学
(1)获得市(州)人民政府奖励+1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2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营+2分
宜宾学院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
(1)全国三等+4分、省一等分、省二等+2分、省三等+1分
(2)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9或专业四级) +1.5分
(3)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非计算机专业) +1.5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时获得以上多种奖励加分分;发明国内专利,+1到4分
(4)发明国际专利,+2到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4分
(5)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
(6)国有通高备学校优秀车业生”荣量4分
四川旅游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2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2分
(最多加2分,不累加)
成都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或“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5分
绵阳师范学院
(1)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王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2)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阿坝师范学院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总成绩加2分
(2)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总成绩加3分,
(3)由学校统一派送的凉山州支教学生,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加3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限加分一项。
乐山师范学院
(1)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项,国家级二等奖加1. 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1分/项, 省级二等奖加0. 5分/项。比赛获奖需排名第一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是指教育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省级学科竞赛奖是指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榜单项目, 赛事设有特等奖的项目,特等奖视为一 等奖, 以此类推,优秀奖不纳入加分项目。
(2) 论文发表:北大或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加1. 5分/篇,二般公开刊物加0. 5分/篇。论文作者需排名第一, 发表论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存在学术不端及查重率超过30%的不予加分,加分论文不包含论文集作品。
(3) CET-6达425分及以上者加1.5分,CET-4达425分及以上者加1分。
注: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成都医学院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加2分。
以上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川北医学院
(1)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5分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中+3分
(2)获市级人民政府奖励,总平均分+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最高。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1)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总平均分中加4分;
(2)获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 ,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的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通过六级的加2分;
(4)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
(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CET6 (外语类专业学生)、CET4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合格、获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加1. 5分,同时具备多种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X 60%+“综合评价”X40%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具体评价细则按《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评分办法》(2020)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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