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 15:45:20 | 学涂社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中国公民,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法律分析:可以。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以上就是学涂社为大家带来的新疆教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4-04-21 00: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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